边掌柜一大清早起来就将伙计们召集起来分配到外围看守各门,然后又招唤着亲近的丫鬟陪着自己到客栈的招牌下面去恭候上官莅临了,虽说衔阳客栈久负盛名,从前也有过这样的经验,甚至还有皇子王爵到此一游,但这种事总归还是细心着招待的好。
当然,今天热闹的也不止是台前……或者说幕后的戏码才更配得上焦点。
…………
辰时二刻。
哈姆德也听说了午后将有一场盛大的演出。重宝在手他本不想去凑这个热闹,但自己若是能结识到某位大人物那对于生意
来说也是大有裨益,而且此时客栈里除了边掌柜的打手们以外还有衙门的卫兵,多重保险之下那自己去混个脸熟好像也无妨——距离交付货物还有足足七天的时间,而今天应该是最安全的一天了不是么?
念至如此,哈姆德一手捻着自己的胡须,挑选了几件礼物——如果正常售卖的话,这几样礼物也都能叫上个不错的价钱,但如果能借机换来人脉的话,这样的投资简直就是一本万利的买卖。最后他也没忘记给边掌柜也附上一罐香料,二人也算旧相识了,但毕竟是有求于人牵线搭桥,还是表示些心意来的稳妥。
在将礼物备齐之后,胡商便唤来学徒帮自己提着,又叫来两个心腹的伙计像往常那般把守着自己的房间,然后便信心满满地出。
…………
辰时正刻,衔阳客栈丁字号某一间房内。
“那家伙神出鬼没,您觉得他真的值得信任吗?”老靴看着老者,挤了挤眉毛。
他们此刻所谈论的人就是与他们合谋劫取天鼎的同伙,那个略显孤僻、操使着两支奇门兵器判官笔的丑陋男子——等等,不是说十分英俊么?
在他自己眼中,他当然俊美非常,可是从旁人的角度来看,地包天的一口龅牙显然与帅这个字不沾边。
“他可是那个有名的双蛇,你说呢?”老头说话的气息很平稳,不像前几天那般病恹恹的样子:“那个大厨能找到这样的人
物来搭伙也算是不容易了,据说双蛇的要价可是很高的——不过咱们这样的小角色也有优势不是么?他绝对不会想到咱们才是一伙的。”
“如果拿到了天鼎还能干掉双蛇,咱们也会跟他一样有名。”老靴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使劲攥了攥拳头。
老者否决道:“在绿林里,有名可不是什么好事,我活了快七十年,什么有名的高手没见过?你猜是最后是安享天伦得多,还是暴尸街头的多?”
“老靴,我给你个忠告……如果你真的想从这一行里捞到足够的钱然后平稳落地,那就不要想着什么有名。”老者用自己的手杖敲了敲地板:“大阿公我在绿林一辈子,只小财不惹大祸,这一趟跟你们出来也是因为能让你们早点儿金盆洗手,省得下半辈子连觉都睡不安稳——我老来得子就这么一个闺女,你哪能让大阿公绝了后呢?”
“那是,那是。”老靴听大阿公有嫁女的意思,忙不迭地附和着:“薛某谨遵大阿公教诲。”
与此同时,丁字号的另一间房内,团伙当中唯一的女子也在执行着她的任务。
她的绰号叫做“兰花螳螂”,虽然不为人所熟知,但也足够昭示她的美艳与危险。
而兰花螳螂最擅长的,还是用自己肤浅又美丽的外表使人放松警惕,从而将对方玩弄于股掌之间。
“要我说,不然咱们两个联手吧。”螳螂将纤细的手掌放在双蛇
的手背上,颇有挑动之意。
双蛇则咧着那张巨口,墙板一样的门牙突兀地拱在外面:“难道现在不是联手么?”
螳螂媚笑了两声,手又抚在了双蛇的肩头:“我是说只有我们两个去独吞这个宝贝。”
虽说双蛇对自己的外貌和本领都有乎寻常的谜之自信,但他也不是那种会轻易掉入陷阱的人:“哦?那你为什么会选择我呢?”
“因为你是最有男子气概的一个嘛!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你的武功是最高的。”即便兰花螳螂颇擅长谄媚,但也很难对着这样一张脸昧着良心说出对方英俊潇洒,只能将形容词偷换成差不多模糊一些的:“那个老靴总是色迷迷的看着我,讨厌死了。”
“嗯……倒是个挺值得信服的理由呢!”双蛇嘿嘿一笑,但却没有被吹捧的话语迷惑:“但既然是你主动找上的我,那总得表明一些诚意吧?否则我怎么知道你没有和其它所有人都说过这一席话呢?而且比起和你两个人联手再去平分宝物,我一个人收益更高,而五个人的风险更低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