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米!
一百米!
停下脚步,余华感觉应该没问题了,于是将枪架在旁边一辆汽车的尾箱上。
“嘿!你做什么?”
路边,这辆汽车的主人立马问。
余华没理他,自顾自扣下扳机。
“哒哒哒~哒哒哒~”
一阵三连点射,枪口喷出火蛇,震耳的枪声响彻这条公路。
聚集在百米之外的那伙密集的人群,立马有好几个人应声而倒!
某些倒霉蛋直接就被爆了头,脑浆四溅,头盖骨都被掀开。
步枪被余华死死压住,抖动得很轻,几乎无后座。
虽说他的枪法水平下降了,但是并不是说他就成新手了,只是不能再凭感觉随意百百中而已。
像这种架点射击,他依旧很准!
余华也不在意子弹击中了多少人,亦或者有没有伤及无辜,他重点照顾肥膘丧那边。
在他的疯狂扫射下,前方的那一堆人抱头鼠窜。
视线里,枪刚一响,那肥膘丧第一个就趴在了地上。
“嘿!这狗日的他不傻哎!”余华一边扣动扳机一边吐槽。
第一三连射他就是喂给肥膘丧的,似乎有子弹击中了他,可余华见他那躲避度,又不像是中枪该有的样子。
由于是先手,等对方反应过来子弹来自于何处方向的时候,余华已经打空了三个弹匣。
短时间内,前后左右的汽车不停有人开始后退,撞击之声不绝于耳。
路上的人乱作一团,都想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随着另一边人的反击,场中子弹乱飞,许多汽车被打的乒乓作响。
这种时候没有人是傻子还会站在原地看戏,稍微不小心来一颗跳弹什么的,骨头可没有子弹硬。
对于危险,这些人躲避起来明显经验十足,看似乱糟糟一片,但也就过了十秒左右,场中再也见不到一个人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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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