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每个繁衍出来的后代,却仅仅是作为交配的产物去存在而已。
详细解释一下,就是说一个人类,无论其性别,一旦育成熟后,就会有交配的欲望,在交配有了结果(孩子)以后,就会出于天性的去养育。
至于养不养的活,养不养的好,就要随缘了。
虽然在本能的驱使下,人类还是会努力的去尽到养育的责任。
但只要是对于这个结果(孩子)的事先无预料性,那么产生这个结果的过程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行为。
直到女娲将“生孩子”当成一个正经事提出来时。孩子,这个交配的结果。才第一次有了“人”的属性。
为什么华夏文明要尊称女娲为人类之祖?
原因就在这里。
之前的人类只是到了交配的年龄,有了交配的条件,自然而然的就会生交配的行为。
会生出来孩子,也不过是随着与生俱来的身体设定而已。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也没有人去在意。
只是被动的接受着上天的安排而已。
而女娲将人类的交配行为,上升为因为我要这个结果产生,所以我才会主动追寻这个过程。在被欲望驱使下去产生具体的行为之前,就已经想好了这个行为要达到的结果。
“孩子”,第一次开始作为一个“目标”,出现在了华夏的文明里。
交配的行为因此而得到了升华,并开始从满足人类生存的那些基本欲望中独立出来。成为了一种有选择的,可以控制的欲望。
对这个欲望的选择和控制的能力,逐渐被刻在了人类的基因里。
女娲的提议,使得人类从迷迷茫茫的繁衍,进步到了有意识的去主动繁衍。
也可以这样说,女娲是第一个主动去想要成为母亲的人。
因此在她的之后出生的人,会将其视为万“母”之祖,也就理所应当了。
可以想象一个画面,许多年以后,无数个华族的孩子们,会在不同的时间、场合下,好奇的问自己的爸爸妈妈们一个有趣的问题“妈妈(爸爸),你当初为什么会生下我呀?”
“是因为女娲的提议。她说我们华族需要好多好多的人。”
“那我是人吗?”
“你当然是人啦我的好孩子。”到这里,爸爸妈妈们或许还会情不自禁的给孩子们一个大大的拥抱,认真地补充道“我们都是人。”
孩子们还会眨着一双天真的大眼睛,问道“那我们长大以后,也会生出好多好多的人吗?”
“当然会的,我们华族的血脉,会在你们的身上永远的延续下去的。”
就这样,繁衍变成了一种责任,得到了传承。
结婚生子,自古以来就是华夏文明里的大事。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甚至还被许多强盛的朝代写进了国法。
如
汉朝汉惠帝时期,女性如果15岁以上3o岁以下未嫁人,则需要交纳5倍的人头税,交不上的人可能会被官府抓起来坐牢,这可以看作是一种强制结婚的政策。
唐朝《唐律·户婚》中记载,男子15岁要完婚,女子13岁要出嫁,不在规定年龄结婚的需要上交一定数量的银子,这可以看作是一种鼓励结婚的政策。
元、明、清这三个朝代规定男子16岁应该成婚,女子14岁应该嫁人,对于单身男女,政府还会统一分配配偶,以稳定民心。
足够的人口,是国家可以强盛的基石。
同样的,能否创造出一个人民不但愿意生,并且还能养的好的社会环境,更是判断一个国家或者文明是否先进的重要准则。
反观现在,我们的文明是在进步,还是在倒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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