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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裕父之蛊下(第2页)

笔者记得自己上小学的时候,有一门学科叫社会课,里边讲到人类的概念时,开篇明义,说人类的特点,是人有社会属性。

即人是社会的人,集体的人。

有集体就有地位高低,有高低就有阶级划分。

这是人类的天性。

换句话说,只要有集体的存在,就势必会有领(领导者)的产生。

而一个文明的最终走向,往往就取决于这个文明中为者的路线选择。

这就是“上行下效”。

若以一个家庭举例的话,就是说当一个孩子如果没有书本、学校等额外的知识获取途径时,那么这个孩子就只能从他她们身边的那些成年人的言行举止中,学习、建立起自己的三观。

这个孩子会当成主要的老师,去模仿、学习的那个人,一定是家里地位最高的那个人。

因为人又有性别属性,所以在向父母的学习的过程中,就是男人学习男人,女人学习女人。

(本章完)

(《周易·蛊卦》: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注:在一个六爻卦中,四爻与初爻正应,五爻与二爻正应,上爻与三爻正应。

卦变之时,正应之爻相互调换位置,是为正变。

但蛊卦由泰卦变来,是泰卦的初九与上六兑换了位置。

该动的六四爻未动。

卦为蛊,为当改之事。

当改而未改,是为纵容(裕)之意。

顾而六四爻的爻辞原文为:“裕父之蛊,往见吝。”

放在故事里,就应该是斩浪冥顽不灵,因循守旧才对。

但《周易》是先有的象,后有的辞。

所以笔者是在按照历史展的最好结果,去揣测象意。

而不是去拘泥于现有的爻词。

易者,变也。

不变不足以谈易。

所以很多章节的情节展,会与爻辞的解释有所出入,也就在所难免了。

只希望读者朋友们,可以学会用“易”的眼光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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