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他虽然调皮,但是弹得一手好琴,静下心来抚琴的时候颇有种出尘的仙风道骨之感。
他后来亲手做了把好弓,弦在他手里又变成最利的杀器。
手指扫过吉他弦的那一刻,唐臾心想,啊,早就想这么弹古琴了。
端在手里,噼里啪啦,多爽啊!
他才不要装模作样地坐在桌前高雅抚琴呢。
唐臾竟然弹得相当好,合着低噪的鼓点,吉他声有力而狂放。
铁狮在台下蹦得更起劲了,边蹦边喊:“喔,mr。糖!mr。糖!”
其他人这才现台上换了个乐手,不管认不认识他,都跟着一通乱喊。
舞池边缘的卡座里,一位银少年晃了晃酒杯里的冰块,看着舞池里的群魔乱舞,感叹道:“年轻就是好啊,有活力。像我们这活了几百年的,只想安安静静地喝点酒。”
旁边的杏色卷女孩往嘴里塞鸡翅,跟着赞叹一句:“年轻就是好啊!诶,今天换了个新乐手?蹦得好带劲儿。”
银少年看向台上,“唔”了声:“确实是新来的,蓝头啊,还挺帅……”
突然,两人齐齐骂了声“卧槽”。
“这不是混进走虎里的那个人吗。”银少年神色紧绷,“当时他逃得太快,我们都没来得及追魂。”
“他染了蓝头,装了机械臂,帅得太出挑了,注意不到才怪。”
杏女孩一脸痴迷地说出冷酷的话:“叫阁主把他绑回去仔细审。”
银少年:“已经告诉阁主了。他今晚不可能逃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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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雁迟冷着脸穿过花楼成片的诗歌舞街,踏进洞天福地,看到的便是这样的场景。
酒吧里气氛高涨,舞池里蹦迪蹦得很嗨,电音吉他声震耳欲聋。
光线昏暗鬼魅,危雁迟望过舞动的人群,看到舞台上的人,目光便移不开了。
男人眉目英俊,蓝耀眼,银色耳环闪闪光,弹琴的动作潇洒而狂妄,裸露的肌肤上覆着一层晶亮的细汗。
隔着涌动的人潮,危雁迟看到师尊漫不经心地把目光投向了自己这边,深蓝色眼底滑过一丝笑意,又掠走了。
Vix戴着面具,看不出他的表情。
一曲结束,唐臾顿了几秒,手指一扫,滑出一串空灵悠远的音符。
这曲子风
格变化很大,不劲爆,古意苍劲,合着电音与鼓点,别有一番韵味。
人们从来没听过这种风味的曲子,像机械战士在夕阳如血的边塞大漠策马奔驰,又像成群飞雁在玻璃高楼间展翅盘旋。
赛博琴曲,初听有点怪,越听越上头,一弦一音,撩动着所有人的神经。
戴面具的男人沉默地站在人群的最后方,在昏暗的角落,他终于可以放肆自己的目光,死死盯着舞台上的人,像是要把他盯出一个洞来。
站在舞池前排的人们跳得起劲,甚至伸长手臂,想和唐臾握手,或者想摸他的皮靴尖。
唐臾笑容肆意,俯身同他们对拳拍手,掀起一阵热烈的尖叫。
隐匿在阴影处的男人终究没沉住气,带着一身寒霜,迈开大步朝舞台的方向走去。
台上的蓝男人扫出一段悠长的节奏,凑到话筒边说了句:“谢谢大家捧场哈。”
说着,他便把吉他卸下来,丢还给了姑娘。
舞池里的观众们大声抗议,疯狂而迷乱地起哄,叫着“mr。糖!mr。糖!”,强烈要求他再来一。
唐臾绝情一笑:“本来也不是弹给你们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