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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第2页)

雨帘中,玉骨越战越勇,剑法灵动,招式变化莫测,楚秀渐渐落了下风,手中藏锈剑开始左支右绌。

林奉雪出身松风下,剑法是清玄老祖一招一式喂出来的,加之他本身天赋卓越,对剑道的理解自然远楚秀这种半路出家的野路子,哪怕剑心蒙尘,也是当之无愧的一代宗师。

锵!

两剑再次相撞,楚秀手腕一抖,藏锈剑剑身蓦然折断,锋利的剑尖划过他的侧颊,留下一道鲜红的血痕。

楚秀握着断剑,在雨中呆立片刻,终于支撑不住,颓然跪了下来,捂着胸口,咳出一大口鲜血。

“嗒嗒。”

脚步声传来。

他慢慢仰起头,只见林奉雪提剑走到了他面前,一声不吭站住,黑暗中只看得见轮廓,楚秀嘴唇嗫嚅着,雨水从脸上滑过,仿若泪流。

楚秀:“奉哥,你真的一点都不在乎萍水村吗?”

林奉雪没有说话,像一尊雕像。

半晌,他说:“我记得的。”

--

十三年前,萍水村,春二月,暖风和煦,湖畔柳色青青,湖心一行鸭子打着水花飘过去,楚秀起得很早,坐在晨风中舞着一把大砍刀,费力地劈着柴。

楚秀今年八岁,个头却只堪堪够到成年人的腰部,细骨伶仃的,身上没二两肉,那把劈柴用的大刀握在他手里摇摇欲坠,每一下都剁得极狠,颇有几分杀人分尸的气魄。

忽然,一只手从他身后冒出来,很轻易地拿住了他的手腕,把刀从他手里轻轻抽了过去,楚秀手中东西被抽走,先是一愣,几乎有点惊慌失措地回过头,看见林奉雪带着三分无奈的神色,他穿着粗布麻衣长靴,脚边放着一篮猪草。

“你还小,不用干这个。”林奉雪把刀靠在一边,四周看了一圈,“叶晓归呢?大清早的又上哪鬼混去了?”

楚秀站起来,指了指一个方向,“好像往村西口去了。”

闻言,林奉雪的脸肉眼可见地黑了,他揉了揉眉心,拍了拍小孩的头,“阿秀,给你个任务,把那个混蛋叫回来。”

楚秀听话地点点头,转身跑出了院子,朝村西的方向去也。

他是一年前被林奉雪和叶晓归两兄弟捡回来的。

那是一个大雪夜,他从叔叔家逃出来,两天没吃饭,饥肠辘辘,几乎晕倒,看见有人,求生的本能让他下意识跟着上去,不用说是被现了。却没挨打,还有了口饭吃,有了一个算得上好听的名字。

两个半人一路,辗转半年后,来到了这个名叫萍水村的地方,就此定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这名字当然跟“萍水相逢”这种文绉绉的词语半毛钱关系没有,它一开始也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叫萍湖村,盖因这个村子边有一个湖叫萍湖,上面飘满了浮萍,很适合放鸭。

之所以改名,是因为十几年前这十八里地换了个当官的姓胡,觉得应该“避讳”,于是把所有的x湖村,x湖乡什么的全改了,从此萍湖村就变成了萍水村。

萍水村民风淳朴,村民热情好客,很快便接纳了这三个异乡人,当然,这里面也有他“大哥”的个人魅力在里面。

他大哥林奉雪,十分勤劳能干,插秧放牛养猪带孩子修屋顶样样精通,承包了家中八成以上的活计,长得还很俊,去年提亲的媒婆都快把家里的门槛踏破了。

至于那姓叶的二哥,就一言难尽了……

楚秀最终在一棵大槐树下找到了他的二哥叶晓归。

只见四个人蹲在地上,头朝内屁股朝外,汗流浃背,其中三个是小孩,分别是李婶家的李二虎,张叔家的张狗蛋,以及村长家的王小二。人高马大的叶晓归蹲在仨小孩中间显得格格不入,然而四个人中他的声音最响。

叶晓归:“咬他!咬他!哎对就是这样!!哈哈哈哈哈,二虎,你要输了!!”

第22章晓归

楚秀面无表情地看了一会儿,现叶晓归压根儿没注意到他,颇为嫌弃地走到他身后,拉了拉他的衣角,“叶晓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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