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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页)

林奉雪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额头上青筋直跳,楚秀甚至感觉他下一秒就会手起刀落,让姓叶的王八蛋人头落地。

就在这时,叶晓归趁其不备,抱着他的大腿就地一躺,林奉雪猝不及防,摔了个狗啃屎,菜刀也滚出去老远。而叶晓归自己一个驴打滚,从地上跳起来就跑。

林奉雪重新捡起菜刀,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跳了起来,大怒:“站住!”

叶晓归已经跑出去老远,他动情的声音摇摇传来,“阿秀,哥的小金翅就交给你了,万一哥不幸惨死在你大哥手下……”

“没有万一,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楚秀:“……”

楚秀转过身,与仨小孩面面相觑。

半晌,二虎眯起了眼,冲王小二和张狗蛋使了个眼色,三个人冲瘦小的楚秀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为的二虎一把抱住了木桶,“这里面的两只蛐蛐,都是我的。”

楚秀:“是叶晓归的。”

二虎站了起来,其余的二人也站了起来。

一炷香后,二虎小二狗蛋鼻青脸肿哇哇大哭地跑回家告状去了,“瘦小柔弱的”楚秀面无表情地抱着木桶离开了大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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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两年,这期间,日子都是如此。

叶晓归还是时常地偷懒,家里的活计,他顶多做了二十分之一,剩下七分靠林奉雪,两分半靠楚秀。

花钱倒是大手大脚,前些日子又迷上了麻将,跟一群浸淫牌桌数十年的大娘们切磋,输了林奉雪养了一年的猪,被暴揍了一顿,再也不敢去了。

楚秀年纪见长,渐渐的,也现了这对兄弟的古怪之处。

譬如他们虽名为兄弟,眉眼间也能看出相似,但姓氏却不同。

再比如,林奉雪虽然已经很努力地装作一个普通的农人,但言谈举止之间,总是难掩三分书卷气,七分旷达意。他在田里挥动锄头的时候很轻盈,仿佛手上拿着的不是沾满泥土的锄头,而是什么更加细长的东西。

就连叶晓归,身上也透着一股子怪异的邪气。

楚秀总有种感觉,他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如同大雁落在芦苇丛中,只是暂时停留,随时会翩然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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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秀十岁那年,正月十五上元,叶晓归不知道抽了什么疯,趁着林奉雪没注意到,拿了几两碎银子,抱了小楚秀,从窗户里翻出去,朝村外荒野疾驰而去。

山野间疾风过耳,楚秀颠簸中抓着他的袖子,大喊道:“叶晓归,你干什么?!”

叶晓归笑道:“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等到写着大大的“涵州”两个字的城墙出现在天边时,楚秀才明白叶晓归说的“好玩的地方”是哪里,到了城门口,叶晓归把他放下来,拉着他的手,像寻常行人一般,随着人流大摇大摆地进了涵州城。

涵州城真的很繁华,比萍水村周边的集市繁华多了,此时花灯满街,到处火树银花,亮如白昼,街上游人如织,人来人往间摩肩擦踵,楚秀忍不住拉紧了叶晓归的手。

这时道旁传来一阵叫好,他下意识偏头望去,只见一顶挂满了花灯的巨大暖轿从街道中央行过,是庄亲王殿下和荷花楼的花魁。

叶晓归眸光一动,忽然把小楚秀抱起到肩头,朝那边大喊了一声:“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线变了个调,更加尖细和清脆,像小孩子一样,隔得远的很容易以为是楚秀喊的。

那暖轿上,纱幔后两人朝这边看了一眼,其中一道纤细的身影笑了起来,花枝乱颤,另一人吩咐了一句什么,立在轿旁的婢女从篮子里拿出一把铜钱,朝这个方向撒过来。

“好!”

“哎!”

人群顿时涌了过来,开始哄抢散落在地上的铜钱,叶晓归作为离暖轿最近的人,两只手更是塞满了,他欢天喜地地朝一个小摊跑去,楚秀只能扒拉着他的脖子,挂在他肩头摇摇欲坠。

叶晓归:“来碗赤豆小元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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