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留的长,见玉柳介本人则是短。
这一截然不同的特征乍一看是将见玉柳介彻底排除出嫌疑人的范畴。但反过来想,这里未尝不是一个关键性的突破点。
陆仁拿起手机,立刻拨给了组织的情报组。
“查一下见玉柳介的经济情况,以及在此之前他所留的型。”
电话那头应了一声,旋即挂断了电话。
一刻钟后,一封邮件到了陆仁的手机上。
他大致扫了两眼,嘴角顿时露出一丝笑容。
“果然是这小子。”
根据组织情报组的调查反馈,见玉柳介的经济状况并不乐观。
他因为左肩有伤,需要频繁前往医院进行治疗,根本攒不下什么钱。
所以见玉柳介之前声称的找到并谈妥了还钱的方式,基本可以确定为无稽之谈。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截止到昨天之前,见玉柳介一直都留着一头长!
留长其实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决心什么的倒是好下,就是中途会遇到一段时间不短的尴尬期。
头半长不短的很难见人。
所以一般已经留起长的人,如无必要是不会贸然把头剪短的。
再者说了,死者受害当天,见玉柳介还是一头长。第二天就变成了短。
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
只是知道归知道,现在的这些证据还尚有些不足。
现在让警方出动把他扣押拘留起来倒是没问题,但要说把他送上法庭,仅凭目前的这些证据给他定罪,那是有点难了。
毕竟又没有法律规定不让人理。
今早警方把见玉柳介叫来审问时,他起初还醉醺醺的,浑身酒气。
他上了法庭完全可以说自己案当晚喝醉了,神志不清。第二条醒来才现自己不知不觉就把头给剪了。
还是需要更有力的物证才能将其彻底钉死。比如说,他当时杀人所用的凶器、当时穿在身上的衣物。
这两样东西,见玉柳介应该不会将其留在自己家中。
行凶刀具好说,血一洗就下去,至少表面看不出来。可衣服沾了血,可就不是那么好洗的。
而且他怎么敢确定,目击证人小林橙子无法辨别出他行凶时所穿衣服。这要一个指认,试剂一喷,岂不当场抓瞎。
再有就是,凶手其实也是人。又不是说杀一个人就能获得非凡的胆气,他也会害怕恐惧。
把一件沾有死者血液的血衣留在家中,他心里能不膈应?
陆仁推测这几样东西,见玉柳介更有可能是在跑回家的途中,顺手找了个地方给丢弃了。比如说某个垃圾桶。
等明早环卫工人前来收垃圾,将其运到垃圾回收站,再想找可就难了。
至少陆仁是不愿意在垃圾山里刨的。那种地方待一会就一身味,这刨个一天,浑身还不得腌入味了。
真要那样,他家大橘至少一个周都不会靠近他,有万戒也不行。
这个活倒是可以交给警视厅来做。只是暂时还没这个必要。毕竟这个活真的是又苦又臭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