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去年的布鲁塞尔。
布雷克在前面完成了牙买加跑法的冲击之后,竟然还能在后面保持这样的强度。
甚至跑出了比迈克尔约翰逊更强的大直道。
跑出了比约翰逊更强的最后o米。
一下子就让米尔斯意识到了什么。
这才是米尔斯,为什么开始对于布雷克彻底转变态度的另一个根源。
他在布雷克身上看见了牙买加跑法的极限突破。
他原本认为不可能办到的事情。
现在依靠布雷克日复一日的苦练,把肌肉锤打到极致,把技术也同样磨练到极致。
尤其是他那个比博尔特在健身房里面花费时间过了几倍甚至十倍的时间。
那一身肌肉给他提供的能量。
让他原本的天赋能够被最大程度的激。
不然的话,即便是他有这个方面的天赋。
肌肉的强度跟不上,也无法在最后o米突破掉牙买加跑法的原本弊端。
这只能说是……
布雷克汗水。
误打误撞。
得到了兑现。
单纯从肌肉强度上来说。
布雷克的肌肉强度要远高于博尔特。
这也是博尔特自己在采访和自传里面说过的话,这也是在力量房里面花费比博尔特多的多的时间应该兑现出来的果实。
所以。
可以用极强强度的肌肉磨练。
来借此打破牙买加跑法的弊端吗?
现在米尔斯也不知道。
但其实在以后,随着对于专项肌肉的不断研究和进化,还真是印证了米尔斯现在的这个想法。
只是说那个时候的肌肉训练。
更加针对短跑的专项,而不再像是布雷克这样,不管哪个地方全身性的加强。
但不可否认的是,布雷克是牙买加跑法突破的第一位先驱者。
他让大家想到了肌肉强度的进化。
能够进一步突破身体上的限制。
只是他现在的训练针对性太差,完全就是走莽的路子,才浪费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如果他能够走o来年后那种针对性专项肌肉强化的训练计划。
加上他的自律性以及刻苦程度。
加上他对于肌肉的挥性天赋。
本也该走到更高的程度上。
不过时代都有遗憾。
布雷克能做成这样,在米尔斯眼里已经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