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其他的调味品就这些也是可以的,翻炒均匀后就可以直接出锅了。
(以上的方法从网上查的,哈哈哈,我家不太敢吃猪血,没做过,不到好不好吃,如果难吃那就是小说里面的设定,大家不要深究啦。)
明怀夕把猪血盛到了盘子里,夹出一小块想要尝尝味道,但是却被云生叫住了,“嫂嫂要不我先尝尝吧?”
云生是真怕给嫂嫂吃出什么毛病了,万一不能入口实在难吃,自己先吃了也省的嫂嫂在受罪了。
“嗯好给你筷子。”
明怀夕知道云生的好意,也没推辞,直接给他递了一双筷子,孩子有孝心是好事,反正吃不出什么毛病,想先试试就先试试吧。
云生夹了一块猪血,看着猪血那种暗红色的颜色,闭着眼睛,咬咬牙,像赴死一般,直接放到嘴里了。
突然他感觉这个味道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吃,嚼了几下,似乎味道还可以,嗯,口感细腻,鲜嫩可口,是一种很新奇的口感,像是在吃肉,但是又不像。
“嫂嫂这个味道还可以诶,你快尝尝吧。”
云生吃完一块就催着明怀夕也尝尝。
明怀夕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夹起来一块尝了尝,然后当做第一次吃的样子,“哇,真的好好吃啊,你等会我先去热点窝窝头,等晚上把剩下那些带回家去。”
平民老百姓当然吃不起顿顿馒头,除了平日里太忙了没时间做饭才会买馒头吃,一般人家都是吃的杂粮窝窝头。
杂粮就是几种粗面掺点白面做出来的,比馒头要省不少钱,饱腹感还强,最得平民百姓们的喜爱了。
其实乡下人家的杂粮窝窝是真的全是杂粮,吃不起白面啊。
一天就这么结束了,明怀夕不打算一直都在这里卖猪肉,这里过几年就要有叛军攻过来了,偏远的城池,反叛军一来就是无法无天,只有去京城才是安全的。
京城里的世家大族们可不是吃素的,齐鹰攻入京城时也不敢放肆,生怕得罪了那些大族让自己不能够顺利登上皇位。
原主那时候反叛军一路势如破竹,直接打到了京城,虽然没做出什么屠城的事,但是默许了底下的将士们有分寸的剥削百姓。
只有京城幸免了,京城有一世家白家,以藏书闻名于世,白家无人在朝中经营,但每一代都有帝师,白家人的书肆私塾遍布整个大今朝。
白家的天下学子的拥戴,但是又没有反心,一直着重于展家族,倒是令皇帝放心。
而且白家人见不得百姓受苦,修的是天下之道,因此在百姓中也深得民心,白家已经存在了数个朝代,一直屹立不倒,在大今朝有着然的地位。
可以说是如果皇帝想要顺利登基,那白家人的认可很重要,其实只要白家人不反对,那就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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